筑牢法治环境基石

河南日报  徐航2025-12-12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强调,要聚焦推动高效能治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并提出“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打通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卡点堵点”“构建现代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等要求。这为河南在更高起点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核心制度性需求在于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永恒价值追求,构成了统一大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灵魂。其核心在于通过确保法律规范的统一性、权威性以及执法司法的公正性、透明性,约束权力边界,清晰界定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促使政府更好履行职能,最终实现市场基础制度、市场基础设施、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以及市场监管“五统一”的目标。

  完善健全市场基础制度 奠定公平竞争基石

  强化产权保护,激发市场活力与信心。清晰无争议的产权界定与强有力的保护是市场交易的起点与投资信心的源泉。必须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实践中,需持续完善地方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防范与纠错机制,重点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随意变更等顽疾,为资本流动设立清晰稳定的规则,保障市场主体财富安全,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育活力充沛的市场主体,落实好 “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强化法治保障”的要求。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与区域壁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法治“硬约束”。必须强化该制度的刚性效力,要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前,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其对全国统一市场的影响,源头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措施定期清理评估机制,持续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规定与隐性做法,遏制行政干预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为所有企业提供规则统一、机会均等的竞争舞台。这是落实“统一政府行为尺度、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的直接体现,推动区域发展转向依靠“制度高地”的长期竞争力塑造。

  确立标准互认衔接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效率。统一、协调、先进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体系是保障商品服务顺畅流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键。河南作为农业、制造业大省和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物流集散中心,应积极推动地方、团体标准与国家、国际标准接轨互认,尤其在食品农产品安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优势或战略领域,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一致性,减少因标准差异带来的市场分割与效率损失,提升“河南制造”“河南服务”的信誉度与竞争力,直接服务于 “健全商品质量和标准体系、做好规则‘软联通’、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改革任务。

  规范政府监管 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规范政府行为是厘定权力边界的法治前提。针对招商引资乱象、采购招标不规范、政策连续性不足等问题,应运用法治思维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清晰划定法定职权与责任边界,防范纠正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在招商引资领域,倡导契约精神,推动地方政府竞争从比拼个别优惠政策转向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根源上纠治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这是建设统一大市场中“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核心要求,构建“守信践诺”的政府信用体系,增强市场主体预期与信心。

  创新监管机制是提升执法效能与统一性的法治关键。统一、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强后盾。需消除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乱象。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以风险分类为导向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智慧监管”,对新业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目标是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与干扰最小化。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践行“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明确要求。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需要高效配置的法治保障。要素市场的统一与自由流动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核心与难点。全会明确要求“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土地要素方面,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劳动力要素方面,破除妨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资本要素方面,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技术要素方面,健全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机制;数据要素方面,积极参与国家数据基础制度探索。这都需要修订完善法规规章,清除隐性壁垒和地方保护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要素交易规则和监管标准,确保要素价格由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发挥河南枢纽支点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聚焦顽瘴痼疾 深化法治保障

  依法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针对部分行业“内卷”式低价恶性竞争,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价格法刚性执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行业协会自律,建立行业质量标准和价格自律公约,倡导“优质优价”。结合产业政策,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现市场动态出清。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确保监管统一覆盖。

  法治规范重塑采购招标公平秩序。针对最低价中标异化、以次充好、利益勾连等问题,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完善地方细则;加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与监督;健全申诉投诉处理机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法治清单根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遏制恶性竞争和不规范承诺,探索建立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正面与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界定地方政府可采取和严禁采取的行为,严格规范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等政策工具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强化全过程信息披露。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约束“政绩观偏差”。

  法治协同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以法治为纽带连接两个市场,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简化程序优化监管;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协调互认(尤其农产品、工业品);支持建设通关、物流、结算、信息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依法培育扶持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搭建法律合规支持体系参与“外贸优品中华行”等活动。

  法治刚性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着力补齐短板,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信用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层面法律法规修订,加强地方配套立法。强化制度标准刚性约束力。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整治“三乱”。深化财税改革,探索财政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统一市场下的统计核算和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法治考核纠治政绩观偏差。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将市场壁垒清除、公平竞争审查执行、要素流动便利度、营商环境评价等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标,科学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搞恶性竞争、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及时纠正、严肃追责。通过法治化考核“指挥棒”,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服务于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来源:《河南日报》(2025年12月12日14版)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